2025.02.20 05:29 臺北時間

清潔隊員貪污「3.87元」自首 恐涉5年以上重罪檢幫求情

mm-logo
時事
一對夫妻在清潔隊工作,私下將回收物送給同鄉,因此構成貪污罪遭起訴。(示意圖,翻攝台北市環保局臉書)
一對夫妻在清潔隊工作,私下將回收物送給同鄉,因此構成貪污罪遭起訴。(示意圖,翻攝台北市環保局臉書)
任職台北市萬華區清潔隊的吳姓夫妻,涉嫌將民眾丟棄的桌子、電視、鋁製櫃等回收物,私下贈送給友人。事後吳男良心不安,主動向警方自首,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被起訴,恐面臨5年以上刑期,然而,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這批回收物拆解後變賣,最高只能賺到新台幣3.87元,因此建請法官酌情減刑。
民眾丟棄的大型家具、家電等廢棄物,由清潔隊收集後會暫時放置在轉運站的專區。這些廢棄物經由回收業者估價後出售,所得款項會存入清潔隊的專戶,作為公家收入。吳男在清潔隊負責拆解與分類家戶大型家具及資源回收物,而其越南籍配偶武姓女子則負責道路清掃等工作。
吳姓夫婦出於對越南同鄉的熱心幫助,在2022年7月初私下將轉運站內批物品贈送給對方,包含鋁製活動櫃1個、木製活動櫃1個、四角木桌2張、液晶電視1台、摺疊桌1張及嬰兒推車1台。吳姓夫婦不僅慷慨捐贈,還親自協助將這些物品搬運上車,讓同鄉能順利載走。然而,清潔隊後續接獲民眾檢舉,於是針對此事展開調查。吳男只好決定主動前往廉政署自首。
檢察官認為吳男與現已離婚的武姓前妻,皆是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服務的公務員,已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這些被私贈的回收物原先拆解變賣後,其中比較值錢的金屬回收物大概有8、9公斤重,按照回收價每公斤0.43元估算後,兩人侵占的不法所得約為3.44元到3.87元。
依現行法律,貪污罪最低刑期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吳姓男子雖僅貪污不到4元,檢察官仍須依法起訴。惟考量其自首,且犯罪情節輕微,已向法官求情,盼能減輕刑責,給予緩刑機會。吳男與武女很有可能獲判2年以下徒刑,甚至有機會爭取緩刑。
更新時間|2025.02.20 05:29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