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日前披露,林岱樺涉以妹妹林岱縝等4個人頭,先將助理費詐出匯入林岱縝等人的帳戶,待累積至一定金額後,再由胞弟林岱融所屬的佳安會計師事務所共6名員工,依林岱樺及林三郎指示,分別將錢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存入林岱樺台新銀行鳳山分行帳戶,挪作私人支配使用,合計涉詐近2,000萬元。
除了上述4名人頭,本刊進一步掌握,辦案人員另查出,支領林岱樺助理費的一名韓姓助理,並未實際擔任林岱樺的助理工作,而是在通法寺任職,平日工作內容是協助點光明燈、紀錄香油錢人員及登記法會的參加人員,但自2022年9月至今年2月間,卻從立法院每月領取3萬5千元的薪資及年終獎金、加班費,2年多來竟領走115萬1,354元,這些薪水都依林岱樺向立院申報填寫的數額,每月匯入該人的合庫銀行帳戶。
對於涉案內容,林岱樺日前則回應:「因為案件還在偵查當中,基於尊重司法程序,很多細節不能多做回應,但我會在法庭上證明我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