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聯社》報導,一名政府高官今接受訪問時透露,總統大選日期初步定在6月3日舉行,雖然現在南韓的法律沒有硬性規定,敲定選舉日需經由國務會議的明確法律依據,不過該議案事關重大,且大選日事關臨時公休日指定事宜,因此需由國務會議最終表決通過。
根據南韓的《憲法》和《公職選舉法》,南韓政府須在憲法法院宣判罷免總統之後的60天內進行總統選舉,並在選舉投票日的50天前公布投票日期。本月4日憲法法院宣判罷免尹錫悅總統職務,因此代行總統職權的國務總理韓悳洙,須在4月14日之前,從5月24日至6月3日中指定一天為總統選舉日。
報導也指出,為了充分保障選民和被選舉人的參政權,在法定範圍內指定最後一天為選舉日最為合理,也確保政府有足夠的時間為選舉做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