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浩、葛姓少年告訴警方,案發當天凌晨,擔任漁船大副的夏文義剛好休假,約他們與李宗偉一同前往卡拉OK店喝酒唱歌,酒過三巡後,個性衝動的夏文義與卡拉OK店呂姓老闆起了口角,為了報復,於是提出砸店、縱火的想法,李宗偉出聲勸阻,認為砸店可以,但不要縱火。
當天下午,夏文義找了葛姓少年、王正浩及另一名友人哈比助陣,4人攜帶開山刀,前往卡拉OK店找老闆理論,但當時店門還沒開,讓夏文義惱羞成怒。此時,哈比再度提出縱火建議,夏文義聽完沒有阻止,於是哈比與王正浩、葛姓少年前往加油站,購買2公升的汽油,再用酒瓶製成3顆汽油彈。

當天傍晚6點半,王正浩、葛姓少年及哈比返回卡拉OK店,他們把汽油彈點火引燃,往地下室丟,猛烈的爆炸聲伴隨火焰,讓3人嚇得逃離現場。直到隔天中午,王正浩與葛姓少年看到新聞,才知道自己為朋友出氣,竟意外奪走24條人命,2人知道鑄下大錯後,非常懊悔,還一起到三民區一間宮廟祭拜祈禱,希望得到亡者原諒。
雖然夏文義拒不認罪,但警方根據王正浩、葛姓少年的供詞,還是依公共危險等罪名,將夏、王、葛移送偵辦,並且聲押獲准,檢警也持續追緝共犯哈比及李宗偉。
針對這起縱火案,法院審理後,認定夏、王2人惡性重大,判處死刑定讞,隔年槍決;葛姓少年則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而共同縱火的哈比卻人間蒸發,下落不明;至於出聲勸阻夏文義不要縱火的李宗偉,因未出現在案發現場,獲判無罪定讞。至於占用頂樓、將逃生門反鎖的陳姓住戶,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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