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3月19日上千「剴剴戰士」與立委林月琴、郭昱晴及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到法庭外聲援被害人及家屬,劉若琳認為這個影響國民法官心證,聲請不讓國民法官審理,合議庭認為,法院依法律及法庭上呈現的事實與證據審判,不受法庭外的陳述與留言影響,裁定駁回,全案由國民法官庭審理,今開庭時並沒有像3月19日上百群眾聚集聲援,今到場者的張姓女子穿著「Justice for kaikai」T恤等候旁聽。
檢察官開審陳述時指控,被告劉彩萱受託照護剴剴後,對他進行捆綁、遮眼、冷天洗冷水澡、裸體後固定姿勢躺在地上及塞水桶及推他去撞牆的方式凌虐,還讓剴剴吃不乾淨的食物,導致剴剴營養不良休克死亡,劉若琳還用指甲刮傷剴剴的脖子,檢察官將聲請曾在劉家擔任看護時目睹剴剴遭凌虐的外籍人士MIRA從美國來台作證。

劉彩萱的律師則說,在輿論關注下,人人皆曰可殺,而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應探討背後的故事,釐清劉彩萱餵食剴剴時的困難及剴剴的自傷行為;劉若琳的律師則認為,她雖有收到姊姊劉彩萱傳來的影片,得知姊姊有一些不當行為,當時劉若琳有選擇上的痛苦,相信姊姊,不過問姊姊的照顧方式,最後選擇信信而沉默,律師強調,沉默的人並不一定就是邪惡的一方。
台北地檢署去年4月18日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嫌將姊妹等2人起訴,刑期最重為無期徒刑,此案為國民法官審理案件,由審判長林鈺珍、陪席法官吳玟儒、受命法官洪甯雅與6位國民法官與4位備位法官審理。今天為開審程序,首度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合議審理,同時也有4名備位國民法官參與審判,預計5月13日下午2時30分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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