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該名泰國籍女子(30歲)去年10月以觀光名義來台,但在入境時,海關人員查驗出她的托運行李有異,開箱後發現裡面竟夾藏近11公斤的大麻,當場查扣毒品並拘捕泰女,警方隨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在台共犯。

專案小組循線查出在台收貨人是一名年約30歲的蘇姓男子,在檢察官指揮下,航警局會同北市刑大、萬華分局警方協助偵辦,查出蘇男藏身在萬華區某飯店,但蘇男為避免警方查緝,多次變換住宿地點製造斷點,還將住宿房放在飯店外巷弄花圃內,伺機領取扣案毒品,最後仍被警方識破逮捕,訊後將蘇男及泰女依毒品罪送辦。

蘇男坦承他在泰國購買大麻後,透過當地中間人牽線,以3萬5千元泰銖與免費旅遊為代價,找來在餐廳擔任服務生的泰籍女子幫忙運毒,蘇男與泰女雙方並不認識,都是透過泰籍中間人聯繫,經法院審理後,2人都被收押。

航警局表示,大麻為我國列管第二級毒品,使用後會產生心跳加快、妄想、幻覺、口乾、眼睛發紅等現象,長期施用會造成記憶、學習及認知能力降低,亦會產生耐受性及心理依賴性。提醒民眾勿好奇接觸,航警局將致力於強化邊境毒品偵查量能,阻絕毒品於境外,讓販毒集團無可趁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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