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泰媒《thethaiger》報導,事發時,機場行李安檢員Phakhanat Dumlak在例行安檢中,於戴維森的黑色布袋內發現異常物品,立刻通報警察局。隨後,警方及爆裂物處理小組(EOD)趕赴現場,展開緊急處置。
經檢查,警方在行李內發現1枚81毫米榴彈發射器彈殼、1枚60毫米榴彈發射器彈殼、1顆地雷(型號不明),以及2個半球形炸彈零件。因攜帶此類軍火違反泰國槍炮彈藥管制法,戴維森被控「非法持有無法登記之彈藥」,屬於重罪。
案件已交由調查部門進一步處理。警方尚未公布戴維森持有軍火的來源及目的,但強調即便是外國旅客也無特權,必須遵守當地法律。戴維森目前仍被羈押,泰國警方正深入調查此案,並呼籲大眾保持冷靜,確保機場安全不受威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