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家長表示,C姓教師涉及霸凌,教評會調查屬實後心生不滿,在去年9月間,對該校校長提告強制、公然侮辱;告學童家人誹謗、恐嚇罪。然而,經桃園地檢署查閱相關證據後,均認定C師告訴內容非真實,亦不需約談、訊問校長及學童家人,在今年4月中旬給予不起訴處分。
家長指控,C師不思反省,更不擇手段找來電視台帶風向,以〈罰寫二十次就被恐龍家長檢舉〉為標題,誣陷學校及家長,新聞報導後,還將連結貼在家長群組,甚至在學童面前故意提起報導之事,讓學童當眾崩潰。直到家長向NCC和媒體提供資料陳情,事件風向才逆轉。
霸凌案件經學校教評會調查後,除了做出讓學童轉班的決定,也認為C師霸凌行為屬實,應解聘,仍待主管機關教育局認定,家長希望教育局能加速審議,汰除不適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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