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近期社群平台流傳一篇標題為「23屆台大EMBA校友基金會副董事長選舉,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的文章,直指與翁友好的台大管理學院院長胡星陽、基金會執行長陳家麟與部分董事,為協助翁選上該基金會23屆副董事長,竟提名不具資格的翁,還公然違反議程,剝奪董事的投票權利,鼓掌通過由翁接任副董事長,讓許多校友和董事無法接受。

台大EMBA校友C先生痛批,院長、執行長帶頭介入民間社團選舉,已違反行政中立,況且翁素蕙根本不受EMBA校友支持,沒想到師長、董事竟為她量身打造「翁素蕙條款」,少數凌駕多數,完全不顧程序正義和民主原則。

看不下去的校友日前向台北市教育局、教育部和法務部檢舉,法務部上個月明確函釋:「財團法人如擬增設副董事長,應先依《財團法人法》相關規定變更捐助章程,再向管轄法院聲請,不得自行變更。」等於認定副董事長職務沒有法源依據,翁素蕙當選無效。
另一名翁素蕙的同學D小姐也指出,翁成績平平,卻因為與師長關係好,竟輕易得到「雙書卷獎」,不少同學提出質疑,但管理學院始終沒有清楚說明,目前已有師生向台大校長陳情,呼籲台大徹查,給大家一個交代。
回應
翁素蕙回應表示,她當時走在斑馬線上,B小姐開著名車違規逆向撞翻她,後來到醫院時態度很差,沒有慰問她,也無視她的痛苦,只丟下一句「我會找保險公司跟妳談」,翁認為B小姐違規逆向的駕駛行為很不可取,希望她能記住這樣不當的行為、為車禍負責,便要她捐款100萬元,「因為若是捐20、30萬不會痛,她今天幸運撞到我,我可以負擔這樣的醫療費用,換作別人,是不是害一個家庭毀了?」 翁強調,她要B小姐捐款,任何一個單位都可以,要分期2年也可以,但對方哭著說沒錢,完全不理不睬,認為對方不是真心懺悔,「我希望這個女生應該去捐款,對這件事情負責」,翁強調自己沒有獅子大開口,訴訟交給律師及兒子處理,「我沒有去出過庭,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求償的數字,判決金額多少也會全數捐出。」 翁也說,車禍導致她前十字韌帶斷掉,半個月就去了中醫診所93次,至今她仍一週3天固定到中醫及復建所治療腿傷,否認跟B小姐索討600萬元鉅款,「我不會跟她要一塊錢,只要她記取教訓。」 關於台大EMBA校友基金會副董事長選舉爭議,翁素蕙表示,落選者因沒選上就說此職位違法,認為這些抹黑都是落選者挾怨報復、詆毀;而對於得到雙書卷獎卻被質疑,翁則強調,自己3年來從未缺過課,認真積極參與課程,也已行文台大管理學院要求複查自己的修課成績與獲獎評分,以澄清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