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ETtoday》報導,阿明(化名)與阿婷(化名)從1999年結婚至今,但其實婚後半年阿婷變因病成植物人,接下來7年間阿明住在娘家照顧老婆,後來才回家自己顧,並在2008年將阿婷遷到長照機構照顧。
阿婷的父親2022年過世,要處理遺產分配,阿婷手足請求阿明替她聲請監護宣告,法院認阿婷因嚴重腦傷,認知思考功能嚴重退化,生活要仰賴他人全天照顧,也無法跟別人溝通等,選擇由阿明擔任監護人。
阿明認為,自己照顧妻子期間20餘年,但其實沒有共同經營生活,客觀上難維持婚姻,向法院訴請離婚;阿婷的代理人則認為,夫妻本應終身照顧彼此,不應違背誓言,拋棄對方,加上依阿明所說,阿婷的病並不會危害他健康,明顯理由不符,訴請離婚駁回。
對此,南投地院認為,受監護宣告的阿婷成植物人臥床超過20年,沒有與老公一起經營婚姻的能力,何時恢復意識也無從得知,雙方僅剩名義上的婚姻,加上阿明不想繼續婚姻關係,無法維持婚姻本質關係,所以判決離婚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