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社會局表示,面對「剴剴案」,沒有人是局外人。剴剴個案情形特殊,剴剴因原生家庭無法照顧,由居住地新北市社會局服務,轉介中央委託之兒福聯盟提供收出養服務,後續由兒福安置於台北市劉姓保母托育場所,整體過程涉及到中央收出養管理辦法、地方社福以及托育一線處遇。除了司法重判彰顯公理正義,更重要的是中央地方如何一同努力,在法制面以及行政執行管理面持續修正研議,一同攜手守護兒少。
社會局指出,台北市長蔣萬安在得知案件的第一時間就高度重視並要求社會局全面清查狀況,提出策進作為,社會局介入處置、調查,並對涉案居家托育人員依照兒少權法處以行政罰,除公布姓名外,二人各處以最高行政罰鍰60萬元。
社會局也澄清,有關劉姓保母姊妹涉嫌不當對待另外兩童一案,社會局前於2024年3月間接獲另兩童通報案件後,立即啟動調查,經訪視獲報前兩童人身安全無虞;至是否遭劉姓保母姊妹不當對待,社會局前分別於2024年5月21日及2025年3月25日函請台北地檢署提供起訴書或相關資料,期間也多次致電詢問,以便進行後續行政裁處,直至今年4月28日才接獲地檢署回函,並已經分別開罰劉姓保母姊妹最重60萬元與公佈姓名,未有拖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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