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台灣隊拿下本屆世界棒球12強賽冠軍,喜傑獅在社群媒體上推出「1讚折1元」活動,但疑似Threads按讚數太高,後來緊急修改活動內容,後來甚至連活動原文都刪除。
上個月爆出喜傑獅對300多名顧客提告,該公司5月12日重發聲明,強調所提告訂單之消費者,皆屬使用破解等非正當之方式所成立之訂單。此外,喜傑獅基於相關事證,已對「教導他人成立違法訂單之消費者」提起妨害電腦使用罪之刑事告訴。至於其他已成立違法訂單之消費者,雖應負擔相同之刑事責任,但喜傑獅願遵循台北市政府法務局之建議,不再節外生枝,更不會再提起刑事告訴。
律師「瑞克說法」13日po文談及此事,針對文中提到「本公司基於相關事證,已『教導他人成立違法訂單之消費者』提起妨害電腦使用罪之刑事告訴」,他溫馨提到,刑法第171條第1項:「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所以如果實際上沒有所謂的「妨害電腦使用」這件事,卻刻意提告,「是會有1年以下徒刑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