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商務部網站公告,稱根據中國《反傾銷條例》規定,2024年5月19日,商務部決定對原產於美國、歐盟、台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中國商務部稱,經調查後最終裁定認為,原產於美國、歐盟、台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存在傾銷,中國共聚聚甲醛產業受到實質損害,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因此,中國商務部宣布根據《反傾銷條例》第38條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今年5月19日起,對原產於美國、歐盟、台灣地區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徵收反傾銷稅。
共聚聚甲醛是由甲醛合成,可部份取代銅、鋅、錫、鉛等金屬材料,常用於汽車配件、電子電器產品、工業機械、日常用品、運動器材、醫療器具、管道管件、建築建材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