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揭露,小玲與軍人丈夫阿偉於2018年12月結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原本美滿的家庭生活卻在2022年11月變調,阿偉利用交友軟體假冒單身與A女交往,直到2023年9月25日,他假意承諾結婚騙對方上床,還藉口籌備婚禮資金,在網站Twitter上兜售A女裸照,並還當起皮條客,引導A女以「口技教母」之名接客。
小玲另外控訴,阿偉在2022年故技重施,再次以單身之名欺騙B女,與女方交往並多次發生親密關係,造成B女懷孕並墮胎,更惡劣的是,阿偉也同樣在Twitter兜售B女的裸照變現。小玲痛心表示,阿偉的惡行讓她身心蒙受巨大痛苦,完整家庭因此瓦解,且嚴重侵害配偶權,因此堅決向阿偉求償新台幣80萬元精神撫慰金。
阿偉面對婚外情的指控,並未否認出軌。然而,他極力撇清曾以「籌備婚禮資金」為名義販售A女裸照。至於被控媒介A女進行性交易,阿偉則辯稱那「只是嘴巴說說」,純粹是與A女私下的私密情趣對話,並無任何實質媒介行為。面對B女懷孕及流產的指控,阿偉表示毫不知情,同時否認販售B女裸照。阿偉認為,妻子小玲只對他一人提告,卻放過「小三」們,顯然有失公平。 阿偉也強調目前每月仍持續支付子女高達2萬4千元的撫養費,因此認為對方求償金額過高,希望法院能允許他分期償還。
桃園地院審理認定,阿偉婚後不到4年即與A、B女發生外遇,對原告造成巨大身心打擊。考量阿偉大學畢業,雖於2023年9月15日退伍後仍待業中,目前無固定收入,但名下持有不動產,綜合衡量阿偉侵害配偶權的惡劣行徑、原告所受精神煎熬程度及拍攝散布B女裸照等情節,最終裁定阿偉應賠償精神損害金6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