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最初是布蕾克萊芙莉在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披露了倆人拍片時的種種不和,表示受到賈斯汀及製片等人的性騷擾行為,在報導刊出後,她也加碼上法院控告對方性騷擾。賈斯汀巴多尼則反擊,直接把布蕾克、她老公萊恩雷諾斯(Ryan Reynolds),還有《紐約時報》都以毀謗罪名告上法院,不過在美國時間6月9日,法官裁定這些毀謗官司都不成立。
法官表示,布蕾克萊芙莉向加州公平就業和住房部 (California Civil Rights Department)所做的相關行為不當相關投訴,是她個人的權益;《紐約時報》在報導中指稱,賈斯汀巴多尼跟製作公司有涉及布蕾克的相關毀謗。但原告所提出的資料,並未指稱這些被告的說法是否足夠讓人懷疑真實性、也就是應該對毀謗賈斯汀名譽負責。不過,法官也留了一條後路給賈斯汀,就是如果他願意修改官司的內容,是涉及違反合約與侵權的話,這個官司就可成立,不過最慢也要在6月23日提出。
毀謗官司不成立,對於布蕾克萊芙莉來說,是一大勝利,她的律師表示,賈斯汀巴多尼跟製作公司Wayfare Studios出於報復心態,才會一口氣把眾人都以毀謗名義告上法院,「正如我們從第一天就強調,這場價值美金4億元的毀謗官司就是在作假,法院看透了這一點,我們期待下一回,是要求對方針對這種濫訟所衍生的律師費、三倍性損害賠償、以及懲罰性損害賠償。」
代表布蕾克本人的公關,也表示自己被捲入這場毀謗官司,根本就是無辜的,因為從頭到尾自己真的沒講過毀謗賈斯汀等人的壞話,法院的裁定恰好反過來證明,是對方想要做點什麼。《紐約時報》則感謝法院看到訴訟的正當性,「這是毫無根據想要扼殺誠實報導的作法,記者仔細且公平地報導具有公共議題性質的故事,法院承認法律應該保護這樣的新聞報導。」
不過布蕾克控告賈斯汀的性騷擾官司,則會繼續進行,預計2026年3月開庭,雙方都打算出庭作證。顯然戰場會漸漸回到事件本身,就是到底拍戲時的各種不和跟舉止,是否究竟涉及性騷擾?這才是大家想要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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