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人妻控訴,2021年農曆年前,被同住的公公強行要求發生性關係。然而,被起訴的公公卻否認犯行,其辯護律師則提及人妻有吸毒習慣,公公曾為此規勸,可能導致人妻心生怨懟,進而向家人謊稱遭受公公家暴,破壞家庭和諧。
法院調查發現,人妻在生前曾施用甲基安非他命並酗酒,且罹患憂鬱症,有輕生傾向。2021年3月14日凌晨3點左右,這對夫妻在新北市住家因金錢問題爆發衝突,雙方皆有自傷行為,人妻當晚墜樓身亡,而丈夫也在隔日墜樓身亡。由於,此案中人妻與其丈夫均已過世,無法出庭對質,因此難以排除人妻有誣陷公公的可能性。
法院審理認為,儘管人妻友人證稱人妻曾告知其公公有踰矩意圖,且人妻當時以拒絕並跪地唸經文應對,但這些證詞缺乏性侵事件的具體時間、地點、方式與次數等細節,且缺乏其他輔助證據來驗證這些說法的真實性,另外,多名證人對人妻的陳述也抱持懷疑態度,因此難以完全採信。
雖然人妻生前曾透過社群、通訊軟體向親友提及被公公性侵,內容包含「他爸還性侵我呢」、「他說爸爸抱抱女兒,就性侵了」、「我被他爸爸性…侵等」等,然而,這些對話紀錄都是死者單方面陳述生活不順遂的抱怨,其中夾雜高度個人主觀想法,不排除為不實陳述。
一審法官認定此案中的夫妻雙方都已過世,無法出庭對質,依此依法判決公公無罪,檢方不服判決上訴,經高等法院合議庭審慎審理,裁定一審判決並無不當,且檢方主張公公有罪的理由並不成立,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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