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因考量國際間新冠疫苗接種建議從「普遍接種策略」轉為「風險族群導向策略」,以年長者或有重症高風險因子者為主要接種建議對象,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當次會議亦決議,調整今年秋冬新冠疫苗接種對象為10類對象。
10類公費疫苗接種對象如下:
- 65歲以上長者。
- 55-64歲原住民。
- 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 孕婦。
- 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含符合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情緒障礙、思覺失調症)、失智症患者。
-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 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 50-64歲無高風險成人。
羅一鈞今天在記者會上也提到,未來公費疫苗施打對象調整後,6至49歲無高風險的族群,從10月1日起就不被列為公費疫苗的接種對象,不過到9月30日前,仍會提供公費的新冠疫苗施打,呼籲民眾可以踴躍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