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一名女子與他交往後,意外發現證據報警,才東窗事發,只是影片已提供給檢警,目前只起訴郵差偷拍女友的部分,但少女等更多、更嚴重情節未有進展,淫魔郵差仍逍遙法外。

投訴人A小姐指出,她在網路上認識陳姓郵差,進而交往。3年前某天,她到陳男家過夜,不小心拿到對方的隨身硬碟,回家一看,竟發現裡面有上百個影片檔,內容都是郵差自己架針孔,偷拍他跟女生做愛的畫面,被害人的年紀從15歲到70歲都有,甚至還有光頭的癌症病患等弱勢者,連A小姐自己也成了被害人。


更扯的是,A小姐發現陳男已婚、有小孩,他的妻子也被偷拍,還有岳母跟小姨子洗澡的畫面,甚至還與少女發生性關係,逼她簽署性奴契約,令她無法接受。陳男得知裝滿偷拍片的硬碟被拿走後,惱羞成怒,對A小姐提告竊盜、恐嚇、妨害電腦使用,最終她均獲不起訴。A小姐蒐證後,怒告陳男妨害秘密,被高雄地檢署起訴。

本刊調查,陳男之前曾當過補習班老師,曾經跟女學生在教室發生性行為,拍攝影片,被一狀告上法院,最後獲判緩刑。沒想到他不知悔改,仍繼續犯案偷拍,非常惡劣。

編按:因本案被害者包括陳姓郵差的岳母、小姨子、補習班學生等人,為避免她們身分曝光,本刊隱匿陳的名字、變裝,並將其照片馬賽克,目的是保護被害者,而非袒護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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