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由時報》報導,84歲李姓老翁今(4日)下午獨自開車外出,在某路口自撞路邊電線桿後,在未通報的情況下,繼續開著前後輪均爆胎、保險桿及車體都有破損的轎車返家。
有民眾目擊李翁繼續駕駛損毀嚴重的轎車,趕緊報警處理,當警方趕抵肇事地點卻未見該車輛,僅發現保險桿、燈殼等碎片,故循著沿路的輪胎痕跡與掉落的車體零件追查7、8公里。
警方在找到李翁破損轎車後,李翁坦承曾不慎撞上電線桿,因自覺人沒事就沒報案,選擇自行慢速開回家中,警方見車況已不堪行駛,當下通知家屬將李帶回,並連繫拖吊車將車輛拖離。同時尋找李撞擊的電線桿位置,釐清後續損害責任。
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之1開罰,車輛機件、設備或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處駕駛人1,000至6,000元罰鍰。若因車體設備脫落致他人受傷,將吊扣駕駛執照1年;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則吊銷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