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人夫阿偉與妻子小玲於2021年結婚,育有一子,阿偉控訴妻子從2023年開始出軌,不僅與小王阿志傳曖昧訊息,還發生肉體關係。然而,法院在審閱三人的對話紀錄後,卻赫然發現了令人震驚的反轉真相。
令人瞠目結舌的是,阿偉對妻子的外遇不僅心知肚明,甚至表現出某種程度的放縱,2024年12月,他傳訊給阿志,語帶雙關表示:「我把我老婆交給你談戀愛,不要讓她哭著回來找我!」並打趣兩人激情夜後「睡到中午才起床」,更荒謬的是,阿偉甚至向「情敵」阿志請教「如何放下感情」,並稱妻子為「前妻」,討論起離婚後的種種。小玲也證實,阿偉曾明確表示:「只要不當他的面親熱,其他都能接受。」
新北地院合議庭指出,阿偉的行為根本是設下陷阱,先是預設同意妻子外遇的立場,讓妻子與阿志基於信任而發展關係,,卻在一年後突然翻臉提告,這種「出爾反爾」的舉動違背誠信原則,因此法院認為他的請求不合理,於法無據,最後駁回請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