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10日晚間8點多,基隆市警局接到一通報案電話,報案婦人顫抖地說,在長安街附近看到一名少女倒臥草叢中,身體還有餘溫,但已經沒有意識,且頭部被膠帶纏繞,就像木乃伊。員警趕到現場,發現少女衣衫不整,救護人員抵達時,少女瞳孔放大,沒了生命跡象,送醫不治。

膠帶封口鼻 窒息身亡
法醫相驗死者屍體,但並未發現致命傷口,研判少女很可能是遭膠帶封住口鼻,窒息而死,另外還在死者脖子上發現明顯勒痕,懷疑是凶手掐住少女脖子留下來的痕跡。
案發後不久,一對夫婦至住家附近的派出所報案,說女兒到現在還沒回家,已經失蹤好幾個小時,希望警方協尋。焦急的夫婦說,13歲的女兒彤彤(化名)就讀百福國中,出門時穿藍色裙子、粉色上衣,值班員警內心一驚,因為跟剛剛無線電通報的長安街死者穿著,完全相符。警方告知狀況,夫婦趕到醫院,確認死者就是他們的女兒。

死者的母親告訴警方,案發當天中午12點多,彤彤打電話回家,表示要和同學去逛街,晚點還要去同學家練舞。警方詢問死者同學,拼湊出重要時間軸,彤彤中午和同學逛完街、吃完飯後,準備去另一個同學家練舞,卻在途中遭遇不測。
鑑識人員在彤彤的內褲上採集到血跡以及可疑的生物跡證,並將她臉上的膠帶收集起來,一併送往鑑識中心,這些膠帶看起來應該是事先準備好的,因此沒有採到指紋,也顯示凶手是計畫性犯案。

計程車司機 疑似涉案
另外,死者當時正值生理期,下體墊有衛生棉,法醫相驗後確認,死者的內褲上沾有其他人的血液,陰道深處也採集到精子的檢體,經DNA比對,確認血液、精子屬於同一名男性所有。但因《去氧核糖核酸採樣條例》2000年剛開始推行,當時資料庫十分有限,無法比對出嫌犯的身分,警方只好將這些檢體保存、建檔,期待未來能有機會破案。
其實在彤彤出事前5個月,也就是2000年4月,一名16歲的基隆商工女學生,在廟口夜市買完東西後失蹤,幾天後,屍體在新北萬里海邊被尋獲,同樣衣衫不整,由於屍體在海水中浸泡了2天,重要生物跡證都已經流失。警方認為,2起命案的死者皆為年輕女學生,也都是單獨行動時失蹤,而且有地緣關係,很可能是同一人犯案。
為了緝凶,警方沿著彤彤生前可能行走的路線,調閱監視器畫面,結果發現她於下午4點50分從七堵離開,準備前往另一名同學家,警方找到要和彤彤一起練舞的同學,她說當天一直在家等候,但彤彤卻沒有出現。


警方在基隆各地張貼海報,希望獲得線索,沒多久一位民眾告知警方,曾看到一輛計程車出現在案發現場附近,車尾有一根很長的無線電天線,當時司機正在燒紙錢。警方如獲至寶,針對基隆所有計程車展開調查,但一無所獲,案情從此陷入膠著,成了懸案。
比對DNA 揪出凶手
幾年以後,負責偵辦這起命案的李姓警官,接待一位來自國外的友人,友人在其辦公室閒聊時,無意間看到牆上貼著印有彤彤照片的查緝專刊,他的表情突然變得嚴肅,對李說:「我見過這個人!」他進一步解釋,原來彤彤曾在夢中向他訴說自己遭姦殺,凶手臉型方正、皮膚黝黑、眼睛是雙眼皮,希望他能幫忙緝凶,但線索實在太少,案情始終無法突破。

案發後十年,2010年4月一個下午,台北市警局南港分局接獲遊民收容中心報案,一名50多歲的曹姓男子涉嫌性侵自己的女兒。警方調查,曹男之前是鐵工,幾年前因對父母家暴上過新聞,他罵自已的老父親:「80多歲了,該死了!」還揚言放火燒全家,又把母親推撞牆壁,父親勸阻無效,聲請家暴保護令,但曹惡性不改,依舊對父母惡言相向。
警方進一步發現,曹男有強制性交、竊盜等前科,且因嚴重的酗酒及暴力行為,妻離子散,無家可歸的他一度住進遊民收容中心;社工介入後,探訪曹的女兒,結果曹女看到父親的照片時,異常激動,社工懷疑曹不只對女兒有肢體暴力,甚至還有性暴力,因此報警。
警方清查,曹男於2000年到2006年間都在開計程車,而案發時在基隆服務的李姓警官,恰好調任南港分局,他想起當年友人說的夢境,比對曹的口卡照,發現與友人描述的長相十分神似,懷疑他可能是彤彤案的凶手。為了確認,警方先以家暴嫌疑人身分,採集曹的唾液,送刑事警察局比對,二週之後,確認曹的DNA與十年前彤彤命案中,死者體內的精子DNA吻合。

飲酒後逞欲 侵犯多人
命案有了重大突破,警方趕往曹男老家逮人,但他不在家,警方聽說,曹日前曾在台北市大同區遊民收容中心附近出沒,於是前往碰碰運氣,沒想到他正好拿著啤酒罐,一身酒氣朝警方走來,自投羅網。面對詢問,曹異常冷靜,一再重覆說:「十年前的事怎麼會記得!」後來才坦承喝完酒後有性衝動,曾性侵不少女乘客。

為了突破曹男心防,警方出示刑事局的檢驗報告,曹看過後當場認罪,並痛哭失聲,還說這幾年都睡不好,希望法官判他死刑。曹供稱,他喝酒後就會想發洩,根本沒辦法控制自己的行為,開計程車那幾年間,一共犯下50多起性侵案,包括彤彤姦殺案。

曹男表示,案發當天,他從台北載了一個客人到基隆,回程在七堵載到因下大雨而攔車的彤彤,他見對方頗具姿色,於是將計程車停進樹林,爬到後座,拿出預藏的膠帶封住彤彤的口鼻,不顧對方正逢生理期,性侵得逞,事後他發現彤彤沒有呼吸,嚇了一跳,決定棄屍逃逸。
法院審理後,認定曹男為逞私欲,姦殺未滿14歲的少女,手段凶殘,沒有教化的可能性,將他判處死刑定讞,2015年槍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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