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驚險事故發生於晚間6時許,岡山警方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只見一台液晶螢幕已碎裂變形,橫躺馬路中央。警方初步調查發現,螢幕疑似是從路旁某棟大樓高樓層直接丟下,差點釀成更嚴重後果。
更誇張的是,附近居民指出,僅在2天前,同一地點也曾從樓上掉下一台電視機!雖未造成傷亡,但已讓住戶與路人陷入恐慌,怒批:「又是那棟大樓,簡直太離譜!」「很可怕,經過的時候提心弔膽,但丟下來的住戶一口否認」「可怕!上次丟下來電視」「拜託不要從樓上亂丟東西」
儘管陳姓車主選擇自行吸收損失、不提告,但警方認為此事不只是意外,而涉及公共安全重大風險,已通知高雄市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介入,並聯繫大樓管委會調閱監視器,研判落點樓層、鎖定肇事住戶。
警方強調,若查明肇事者,將依《刑法》第185條「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罪」偵辦,最重可判處5年以下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法律專家提醒,高空拋物早已非單純不文明行為,而是潛在的殺人危機。若砸中行人或騎士,後果恐不堪設想。市區高樓林立,居民應高度自律,也呼籲民眾一旦發現異常,立即報警或通報管委會處理,避免憾事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