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本月10日即將召開黨代表大會,討論是否實施「兩年條款」,即不分區立委上任兩年後自動請辭,由排序在後的候選人遞補上任。由於此前已有一名吳春城請辭、劉書彬遞補上任,明年2月受限於「兩年條款」必須辭職的包括黃國昌、黃珊珊等7人。若根據兩年條款依序遞補,因排名第17的徐瑞希已公開退黨,加上女性保障名額,排名第19的黨團主任陳智菡將可遞補進入立法院。但此一規定是否如期實施或暫緩、甚至廢除,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排名第15的候選人、中配代表李貞秀,因為不滿黃光芹支持廢除兩年條款,日前在內部群組砲轟黃與其丈夫楊文嘉「靠民眾黨吃飯」「除了通告費還帶貨割小草韭菜」,更稱黃光芹夫妻只想來民眾黨「撈個1席不分區」,還懷疑黃是想將她拉下,作為對民進黨的「投名狀」,酸黃光芹「永遠精準地抱錯大腿」,更稱自己的每一句評論都屬實,「黃光芹像條瘋狗一樣罵任何人,每個人都忍讓但我不會慣著她,不惹事不怕事」。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7月29日在立法院受訪時強調,民眾黨對黨公職的言行有一定程度以上要求,黨員、支持者已正式檢舉,中央黨部已收到檢舉,他會請中評會用最嚴肅的態度處理。
民眾黨1日召開中評會討論此案,中評會主委李偉華表示,由於李貞秀已經誠心道歉,認為自己的言行有所不當,經與會的中評委共識,決議將李貞秀停權3個月。
李貞秀也在1日晚間發文向黃光芹、楊文嘉致歉,表示她累積負面情緒未善加調和,導致失控言行,不僅無助於國計民生,也傷害2人和支持者的情感,「貞秀再三致歉,並承諾會再努力學習,以更符合本黨精神。理性務實科學,理性就是放在首位,唯有如此才能對得起本黨支持者們對我們的期待!」並表示會虛心接受中評會的處分。
此外,民眾黨中央委員張凱鈞涉嫌詐欺取財,一審被判刑6月,已違反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21條規定「本黨黨員觸犯刑法者,依其破壞本黨名譽之輕重,應予除名以下處分」。張凱鈞表示,此案還在上訴中,還沒有定讞,因此他也特地來到中評會再次說明。李偉華指出,經中評會討論,決議將張凱鈞停權18個個月,後續上訴結果等二審後再行處理,而在停權期間他將不能參與中央委員的決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