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內容,張翁於2022年9月在農舍附近發現一隻流浪母狗,開始固定餵食,雖不自認是飼主,卻主動為狗繫上繩索,甚至曾打算帶牠去結紮。2023年1月19日清晨,狗因發情咬斷繩子跑上馬路,與騎車經過的徐姓婦人發生碰撞,女騎士當場連人帶車摔入對向果園,送醫搶救仍不治,狗也因撞擊當場死亡。
張翁辯稱自己只是「好心餵養」,非正式飼主,而且狗已繫上繩索,自認已善盡管理責任。但法官指出,張翁餵養長達半年,且主動安置與看顧,對狗的行為應負起管理義務。最終,法院以其未妥善防止狗隻造成危險,導致他人死亡,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2023年全市因撞擊動物釀成交通事故造成2死366傷,2024年截至目前也已1死363傷,動物衝上馬路已是日益嚴重的交通隱憂,呼籲民眾行經郊區、農村道路應減速慢行,也籲請有意餵養動物者應負起管理責任,以免釀成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