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田醫院董事長由出資者阮仲炯擔任,阮馨嬅則擔任副董事長兼執行長,向衛生局報備核准,博田承襲博正骨科醫院的特色,並擴展為綜合型醫院,以骨科、復健科、國際醫美及高規格健康檢查服務聞名。4年來醫院陸續獲得幹細胞治療、糖尿病共照網及免疫細胞治療等多項認證,成績有目共睹。

不過,醫療法令規定,醫院負責人必須具備醫師資格,阮仲炯、阮馨嬅都不是醫師,所以請阮馨嬅二伯的醫師女兒阮蘭婷掛名負責人,並擔任副院長,每月領取薪資與獎金,與一般受雇員工一樣,雙方的合約還提到,阮馨嬅刻製醫院專用章,供對外使用及銀行開戶,阮蘭婷不得擅自變更。

阮蘭婷接手負責人之後,還對阮馨嬅說:「最近的業務日漸上軌道,病人也越來越多,我很開心能投入我喜歡的醫生角色,醫院的管理及財務,妳要多費心了,這樣醫院才能長長久久。」

沒想到好景不常,今年3月底,阮蘭婷突然指控阮馨嬅未按時繳納印花稅、代扣所得稅、勞工退休金及電費等費用,有重大疏失,因此必須終止與阮馨嬅的委任關係,接著請來新的保全公司進駐,排除阮馨嬅、阮仲炯及瀚皇公司人員的權限,強行更換門鎖、驅離舊有保全人員。阮蘭婷更對外發布聲明、寄出存證信函,強調自己才是醫院負責人及經營者。

為了化解爭議,阮馨嬅與父親主動聯繫阮蘭婷,卻始終未獲正面回應,所以打算解除她醫院負責人的職務,但阮蘭婷不僅不配合辦理負責人變更登記,也不向衛生局申報異動,導致行政程序無法完成,爭議遲遲無法落幕。
阮馨嬅認為,阮蘭婷的行為形同侵占、毀損醫院資產,除了提刑事告訴,也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讓她能進入醫院處理相關業務,但法院認為,阮馨嬅未能具體證明若她無法進入醫院,會對醫院造成何種重大影響及傷害,因此駁回她的聲請,至於刑事告訴,目前仍由檢方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