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0 09:28 臺北時間

吵政治吵到離婚!丈夫說「帶小孩去旅行」後搞失蹤 她淚嘆: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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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一對韓國夫妻因政治立場和財務問題選擇打離婚官司。(示意圖,pexels提供)
一對韓國夫妻因政治立場和財務問題選擇打離婚官司。(示意圖,pexels提供)
一對韓國夫妻結婚後因長期生活習慣和政治傾向不同,經常發生爭吵,進而選擇分居,最後加上金錢糾紛這一根稻草,兩人決定上法院打離婚訴訟,不過就在官司快進程到尾聲時,丈夫卻以「帶孩子去旅遊一週」為由,將原本和母親共同生活的孩子們帶走,在約定時間內也未將人送回,也不願告知自己和孩子的所在地,讓妻子相當痛苦。
根據韓國媒體《今日財經》報導,A女士和丈夫因為生活習慣和政治立場長期不同而產生大大小小的摩擦,兩人經常發生言語上的衝突,最後決定分居,而兩個孩子主要是由擔任全職主婦的A女士照顧,所以繼續和A女士住在一起。
沒想到A女士和丈夫隨後又發生金錢糾紛,於是上法院訴求離婚,隨著漫長的官司進行到快尾聲時,丈夫有一天提出「想帶孩子出門旅行一週」,因為丈夫在擔任爸爸的角色上相當稱職,一直都是好爸爸,於是A女士爽快答應丈夫的探視要求。
沒想到卻發生麻煩,一週過去,到了約定時間,丈夫卻沒有將孩子們送回,A女士不知道丈夫住在哪裡,只能不停要求丈夫履約,不過對方只是反覆回應:「孩子們說想和我多待一會兒」。
法院最終將A女士指定為撫養人兼親權人,然而丈夫卻無視判決,不僅不送回孩子,還提出上訴,A女士只能含淚向法院喊話。
A女士表示:「與我不同,丈夫會讓孩子們隨心所欲玩遊戲,所以孩子們好像更喜歡他。但即便如此,完全不把孩子送回來,實在讓人無法理解。」
韓國律師禹珍瑞解釋說:「即使之前都是由A女士撫養孩子,她也被禁止直接把孩子帶回來。如果離婚訴訟尚在進行,應向法院申請假處分,請求下達『交付幼兒命令』。如果已經在離婚訴訟中被指定為監護人,那就需要提出交付幼兒的審判請求。」
他接著說:「在提出幼兒交付請求時,必須要求加入『假執行』的文句。通常會寫明『將子女交付給被指定為監護人或臨時監護人的一方』,並記載可假執行的條款。如此一來,即使對方提出上訴,幼兒交付的部分仍可強制執行,因此能在判決確定前先把孩子帶回來。」
關於孩子表示拒絕的情況,他補充說:「原本依最高法院的規定,如果孩子拒絕,執行官等人無法強制交付。但近期已經修訂,目前即使孩子拒絕,也必須執行交付。」
此外,他還指出:「如果非監護人未經監護人同意,或未通過法院申請更改監護人,而單方面帶走未成年子女且不送回,法院幾乎不可能將該人改指定為監護人。如果最後選擇將孩子藏匿起來,可能會因規避強制執行而遭到刑事起訴。」
更新時間|2025.09.20 09:2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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