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在偵訊時則吐露,二名表姐動輒對女童掌摑、踢打,不僅會用腳踹女兒頭部,還會用木棍或拍痧棒毆打腳底和臀部,甚至抓女童的頭去撞地板,更冷血地說女童的「頭好硬」,自己雖知情,但總因寄人籬下不敢制止,最後只能眼睜睜看著悲劇發生。
警方依據驗屍結果及供述還原案發當日狀況,11月12日下午,女童再度因細故被周姓姊妹毆打,後來在廚房睡著後才被抱回房內,李女晚上8點要替女兒洗澡時,卻發現女兒怎麼都叫不醒,嘴唇發紫也沒有心跳,即便屋內3人為此感到驚慌,卻沒人報警也不將女童送醫,而是先拿棉被及浴巾包裹女童屍體,並為了延緩腐化,取來大量冰塊堆滿屍體四周,再用電風扇吹散屍臭。

案發4天後,女童大體所散發出的屍臭味越發濃烈,根本再也無法掩蓋,無計可施的李女才匿名上網發文求助,才被機警的阿偉識破,曝光這起人倫慘劇。
2012年5月,最高法院駁回3人上訴讓全案定讞,周鳳珍罪刑最重遭判12年,李玉禪及周靜宜則分別遭判8年與3年,要她們為自己的犯行各自入監贖罪,但也已換不回女童的性命,甚至女童大體還因出現嚴重腐化現象,已無法進行清洗與化妝,只能經由阿偉協助,整袋入棺火化,再交由外祖父母將骨灰帶回台南安置,事發公寓後來也清空,徒留大門上的兒童貼紙,令人不剩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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