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分局表示,昨清晨接獲報案,一名女子搭車付不出700多元車資,警方到場處理,只見該名乘客留有一頭長髮,穿中空上衣、短裙及絲襪,說話語氣柔細,但警方要求查驗身分時,乘客謊報資料,並拿出一張自稱「老公」的身分證件企圖矇混過關。
警方驚覺有異持續追問,又見他眼神慌張,期間又以打電話找親友金援、上樓取錢為由拖延時間,前後耗費近40分鐘,最終確認她無力支付車資後,依詐欺罪現行犯將其逮捕,並帶回派出所拘留,期間乘客始終絕透露真實身分,女子的絲襪還不小心被警方腳銬勾破。直到經指紋比對後,警方當場傻眼,原來該女子是潛逃6年的33歲楊姓男子,因公共危險與詐欺案件遭宜蘭地檢署通緝,其中公共危險案部分已遭判刑5個月。
淡水警分局也進一步指出,楊嫌昨從第三性酒吧下班坐計程車回家,因付不出車資栽在警方手裡,過去為躲避警方追緝,不惜男扮女裝,偽裝身分長年在雙北市潛逃,試圖混淆視線,但仍難逃法網,警方訊後依法將其解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由於近來不少通緝犯被查獲,警方為此呼籲,民眾若接獲司法或檢警單位通知,應依時出庭配合調查,以免因未到案而遭發布通緝,影響自身權益。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