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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男性侵17歲少女「無罪釋放」 義法官荒謬判決:被害人又不是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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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2019年一起判決引起公憤,男子性侵17歲少女竟遭輕放,因法官認為受害者「不是處女」。(示意圖,翻攝pixabay)
義大利2019年一起判決引起公憤,男子性侵17歲少女竟遭輕放,因法官認為受害者「不是處女」。(示意圖,翻攝pixabay)
太誇張!義大利一名男子在2019年時,於車內性侵17歲少女,案經法院審理,但在初審時,法官竟然判處男子「無罪」還當庭釋放。法官給出的理由更讓人氣憤,他表示,因為受害者已經不是處女,應該知道被男人帶到車上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案件點燃義大利全民怒火。最終,經過6年纏訟,男子遭判3年刑期。
根據《每日郵報》報導,受害者是一名外國人,當時到義大利參加留學項目,她和一名朋友、另外2名男子出去遊玩,但後來她的朋友和另一名男子先離開,當時只剩下她和惡狼「留在車裡」。惡狼當時不顧少女明確抗拒,最後仍強行性侵被害人得逞。
少女當時向警方報案,2019年,法院當時裁定顯示,因問受害者「已經發生過性行為,不是處女,因此她能夠想像事態的可能發展。」法官還表示,受害者「沒有以任何方式反抗,也沒有呼救。」這一判決結果遭到受害者及其律師的強烈反對,他們指出,「女孩一直重申她不想與被告有任何接觸;她甚至試圖用拳頭將他推開,但他紋絲不動。」
當時裁決出爐後,引發了國內猛烈的批評,議員勞拉·博爾德里尼(Laura Boldrini)更表示:「社會必須理解,只要女性沒有同意,那就是不行。」
此案更驚動義大利檢察總長親自提出上訴,經過6年的審理,安柯納上訴法院(Ancona Court of Appeal)宣判,男子性侵罪成立,遭「重判」3年刑期。受害者的律師法比奧·瑪麗亞·加利亞尼(Fabio Maria Galiani)對判決表示:「正義得到了伸張。一審判決讓我們回到了中世紀,現在我們又回到了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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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10.22 14:2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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