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男主張妻子吳女婚內出軌,在2023年2、3月間頻繁與小王一對一幽會,打得火熱的兩人還裸體視訊,互傳鹹濕訊息,同年3月10日還邀約暱稱「Cheng」的男大生玩多人性愛,行為嚴重踐踏他的配偶權。因此,他要求兩人共同賠償100萬元,並外加要求妻子單獨支付50萬元,總計求償150萬元。
然而,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楊男早在2023年3月15日就掌握了妻子外遇,但他當時選擇不離婚與吳妻達成和解,約定妻子過戶桃園市一處房產一半持分,然後重修舊好。更關鍵的是,楊男也曾與吳女和「小王」達成賠償協議,小王隨後已依約履行,將36萬元匯入楊男帳戶。可是楊、吳兩人最終還是在2024年9月離婚收場,結束這段千瘡百孔的婚姻。
法官指出根據《民法》規定,一旦和解協議簽署生效後,雙方就必須遵守條約,不得再針對同一個外遇事件重複求償。既然楊男已經針對侵害配偶權私下和解,且收下賠償金,他已無權向法院提出重複索賠,因此,依法裁定駁回楊男的所有訴訟請求。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