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認彼此的意願與「安全守則」後,四人便從台北市信義區的酒吧轉戰至附近的旅館盡情狂歡,沒想到一夜縱慾後,隔天女子一覺醒來,發現3位男伴已不見蹤影,更令她震怒的是,她在床單上發現了可疑的男性體液。她立刻驚覺有人在過程中偷偷「拔套」,這讓她當場氣到立刻報警並直接提告。
警方介入調查後,鎖定並逮獲3名涉案男子,但雙方談不攏始終未能和解,事件遂進入司法程序。台北地檢署審視證據後,認定丘姓和孫姓男子違反被害女子對安全性行為的堅持,涉嫌觸犯「強制性交」,將兩人起訴,另一位馬姓男子則因為當晚「小弟弟不爭氣」,無法完成性行為,幸運躲過一劫獲不起訴。
在整個案件中,孫姓男子的行為尤為惡劣,不僅被控「強制性交」罪外,還被揭露他趁著混亂歡愛之際,私下偷偷側錄性愛過程,讓他額外構成「妨害祕密」的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