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償還清借款為何要繼續還?
判決揭露,女子在2022年因性交易結識蘇男,隨後向蘇男借款10萬4千元,兩人協議可按期還錢,或以每次3千元的代價「肉償」。當女子從銀行貸款8萬,自認還完欠款並拒絕再發生關係時,蘇男竟開始索求無度,甚至假扮律師威脅對方。蘇男瞎掰說因為之前沒按時履約,所以女子得再付30多萬元的違約金。他恐嚇如果不配合恩愛並拍片,就要走法律程序,還恐嚇向女方的男友和家人爆料私密對話。女子在威脅下被迫發生3次關係並被拍下影片,最後實在受不了才決定報警。
法官為何重判10年?
台中地院一審審理後認為,蘇男為了色欲完全不尊重他人尊嚴,讓被害人留下難以抹滅的陰影,且犯後毫無悔意,始終沒達成和解。法官最後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名,重判蘇男有期徒刑10年。
蘇男上訴辯詞法官不採信
蘇男不滿判決提出上訴,在二審時狡辯說兩人都是心甘情願。但台中高分院法官並不採信,認為證據確鑿,日前宣判駁回上訴,維持10年原判,全案仍可繼續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