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7 08:56 臺北時間

恐怖女狂粉迷戀男網紅追到急診...跟進男廁「偷拍片還外流」 被抓刪光仍遭依性影像罪起訴!原因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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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基隆一名女子疑因迷戀男網紅,尾隨至醫院並偷拍如廁畫面,檢方認定已侵害性隱私,依法提起公訴。(示意圖,非當事人/pexels)
基隆一名女子疑因迷戀男網紅,尾隨至醫院並偷拍如廁畫面,檢方認定已侵害性隱私,依法提起公訴。(示意圖,非當事人/pexels)
癡迷追星到失去分寸!基隆一名郭姓女子疑因迷戀男網紅「小帥」(化名),長期透過匿名社群關注對方行蹤,去年(2025)得知對方前往醫院急診後一路尾隨,甚至在男廁內偷拍如廁畫面。事件曝光後,檢方認定其行為已侵害性隱私,依法提起公訴。

透過匿名社群掌握動向 一路跟到醫院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年約30多歲的郭女,是小帥的忠實狂粉,平時透過LINE匿名社群追蹤其行程。2025年7月間,她得知小帥將前往基隆市某醫院急診室,便前往現場守候,並尾隨對方進入院內公共空間。

偷拍如廁畫面是否構成犯罪? 法律如何認定?

檢警調查指出,郭女在小帥進入男廁後,趁其如廁時,將手機伸過隔板,由上往下拍攝影像。該行為發生在非公開空間,涉及他人身體隱私部位,依法已符合性影像保護相關規範。

偷拍影片遭轉傳 事件因粉絲舉報曝光

事後,郭女疑似將相關影片上傳網路,引起部分粉絲注意,並轉而向當事人反映。小帥得知後報警處理,案件因此曝光並進入司法程序。

手機未查獲影像仍能起訴? 檢方如何蒐證?

警方循線鎖定郭女後到案說明,郭女否認偷拍行為。儘管查扣手機內未發現相關影像,但檢方調閱醫院急診室外監視器畫面,結合動線、時間點等證據,認定偷拍行為成立。

檢方認定侵害性隱私 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小帥如廁屬於非公開活動,涉及高度隱私,且影像內容足以引發羞恥或性相關感受,已符合「無故以錄影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的構成要件,因此依法將郭女起訴,後續將由法院審理。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6.01.17 08:5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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