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7月4日下午,幾名遊客相約到汐止山區的康誥坑溪烤肉、戲水,卻在溪中發現一具男童屍體,嚇得報警;警方趕抵後,沿著溪流往上搜索,又在不遠處水潭發現一具女屍。
狀似溺斃 移屍現靈異
由於岸邊還留著烤肉器具與男童鞋子,四周也無血跡或打鬥痕跡,起初以為是母親帶孩子烤肉、玩水意外溺斃。
不過,員警越看越覺得不對,若是出遊,現場怎麼會連包包、手機、證件都找不到?加上溪水深度僅60公分,約莫成人膝蓋高,不至於讓二人同時溺斃。後來經法醫相驗、解剖,在屍體上發現外傷,也讓原本看似單純的溺斃意外,改朝他殺方向偵辦。

為了確認死者身分,警方動員大批人力搜山,希望找到死者物品,卻一無所獲。當晚,警方打算先將屍體移往附近農舍安置,沒想到葬儀社人員搬動屍體時,天空竟突然落下滂沱大雨,現場的探照燈也同時爆掉,讓人毛骨悚然,猜測可能是亡靈想申冤。
由於沒有發現死者遺物,警方只好轉向清查失蹤人口,因二名死者看似母子,警方特別注意失聯母子的資訊,終於過濾出一起協尋報案。一名男子曾向警方通報說,曾姓妻子想出門散心,順便趁暑假帶9歲兒子去旅行,原本還有通電話,後來卻失去音訊,也不清楚與妻兒同行的有哪些人。

不過,因為屍體泡水後腫脹變形,難以辨認,警方只能從衣物及特徵逐一比對,再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最後確認男童屍體穿的藍白條紋上衣、橘色短褲,與失聯男童穿著相符。
為了進一步確認女性死者身分,警方特別前往曾女上班的公司查訪,並從她的電腦裡發現一件花裙的購物資料,與女屍衣著一致,這才確定二名死者就是失聯多日的曾女母子。
地板腳印 揪出行凶者
死者身分確定後,警方立刻清查曾女的生活圈及失蹤前的通聯紀錄,發現一名鄧姓女子相當可疑,因為二人是專科同學,平日往來密切,案發前通話頻繁,但鄧女被約談時,堅稱與曾女少有聯絡,與通聯紀錄不符,似乎刻意淡化二人的關係。

為釐清疑點,警方前往鄧女基隆住處搜索,發現其中一個房間異常整潔,和其他房間明顯不同。鄧女告訴警方,她一人獨居,但警方進一步勘查後,在房間地板上發現幾枚可疑的男性腳印,因此懷疑屋內曾有男子藏匿。
警方追問腳印主人是誰?鄧女眼見紙包不住火,才透露腳印是堂哥鄧國樑留下。警方調查,鄧女與曾女是閨密,曾女也認識鄧國樑,而鄧國樑是天道盟太陽會成員,早年還因《懲治盜匪條例》相關案件,被判刑14年,假釋出獄後,又因未遵守保護管束規定,遭撤銷假釋,有好幾年的刑期尚未執行,是個通緝犯,還欠曾女一大筆錢。
警方追查發現,曾女起初借了200萬元給鄧國樑,後來鄧說在蘆洲有房產可擔保,但房子出租中,等租約期滿後,可低價賣給曾女,若曾女再借他150萬元周轉,這些錢到時都能從買屋款扣抵。曾女信以為真,前後借出350萬元,後來意外發現鄧口中的蘆洲房產根本不存在,驚覺受騙,頻頻向鄧討債,並要求鄧6月30日前還錢,否則報警提告。

種種跡象顯示,鄧國樑有強烈的犯案動機,警方立刻上門逮人。一開始,鄧男矢口否認,後來心防被突破,坦承因曾女不停追債,把他逼到走投無路,他擔心曾女若報警,通緝犯身分將曝光,必須重回監獄,才動了殺人念頭。
鄧國樑供稱,案發前幾天,曾女主動聯繫他,說想帶兒子出遊,他為了討好債主,找朋友高正雄一起開車載曾女母子到處玩,先後去了宜蘭、花蓮、梨山、石門、貢寮;旅程中,曾女多次提起還款的事,二人數度發生爭執,他越想越氣,決定在旅程結束前下手,告知高男後,高男同意幫忙執行滅口計畫。
狠奪兩命 狡辯遭判死

四人表面融洽,卻暗潮洶湧,鄧國樑一邊陪同四處玩樂,順便與曾女商討還款方式,卻一路勘查偏僻、方便下手的地點。7月一日,一行人回到汐止,鄧買了小籠包和奶茶,並悄悄摻入安眠藥,再拿給曾女母子吃喝,等到二人藥效發作、意識昏沉,鄧與高正雄便把母子倆帶往康誥坑溪邊。
高正雄先把男童帶往下游、壓入水中,導致男童溺斃;鄧國樑則用木劍重擊曾女頸部、頭部,最後將她推落水中。母子死後,鄧、高二人還把事先買好的烤肉器具及男童鞋子放在岸邊,把現場布置成戲水意外的模樣,企圖混淆警方辦案。
案情水落石出後,鄧國樑及高正雄被警方帶回案發現場模擬,媒體追問為何連小孩都不放過?鄧竟脫口說出:「大人都要殺了,小孩怎能放過!」還以「人在江湖」辯解,對犯行毫無悔意。

由於罪證確鑿,鄧國樑及高正雄很快遭到起訴,法院審理後,鄧遭判死刑、高遭判無期徒刑定讞。2014年4月29日,時任法務部長羅瑩雪簽署執行令,鄧從舍房被帶出時,一度腿軟,後由法警攙扶走向刑場,抽完二根菸後,槍決伏法,沒有留下任何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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