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花變撿屍?
時間回溯到2023年9月26日,阿國與女性友人小琪先後到居酒屋和餐酒館狂歡,一路喝到27日凌晨。小琪當時已經醉到神智不清,由阿國護送回住處,沒想到原本貼心的護送行程,最後卻演變成一場引狼入室的夢魘。
男方付和解金?
阿國進屋後見小琪醉倒,趁對方毫無抵抗能力時對她下手逞肉慾。事後阿國為了免受牢獄之災,咬牙拿出400萬元與小琪和解,他當場結清了其中的200萬元,其餘的尾款則說好從今年6月末開始,每隔6個月定期匯款25萬元,直到2029年12月31日全數付清。小琪見他頗具悔意,最後也大度地願意給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
法院怎麼判?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國跟小琪本來就有交情,這回是衝動誤事,與那些專門在夜店外隨機物色目標的撿屍惡徒不同。看在他真心悔改且雙方達成和解的份上,法官決定依法幫他減刑,最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期間還要上2場法治教育課。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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