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女嬰萱萱案發生什麼事? 台中市家防中心為何將通報轉給台南?
回顧去年12月9日的關鍵通報點,台中市警局文昌派出所員警接獲民眾報案前往現場時,已親眼目睹萱萱雙眼明顯瘀青、前額腫脹等異狀,隨即製作「脆弱家庭通報表」送交社政系統。
對此,台中市家防中心說明,當天收到的警政通報將該案分類為「兒少發展不利處境需協助」,此分類在實務上多屬於「離婚關係混亂、主要家計負擔者車禍」等類型,字面上並未直接標註孩童正處於立即性的危險處境。
家防中心進一步指出,在進行系統比對後,確認萱萱屬於「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持續服務中」的既有案主。根據衛福部所訂定的集中篩派案機制處理原則,兒少保護案件於服務階段,若有新通報的脆弱家庭服務事件,應派案原保護社工併案處理。
台中市家防中心強調,基於此項行政原則,當時將此案「逕轉臺南市家暴中心續處」。至於台南方面後續是否掌握個案已搬遷至台中同居、或是有無持續追蹤,台中方表示因後續未收到跨縣市合作請求,因此「不得而知」。
什麼是脆弱家庭? 跨縣市兒少通報流程為何會出現灰色地帶?
這起悲劇暴露出目前兒少保護機制在「行政定義」與「跨縣市移動追蹤」上的雙重困境。
首先在行政定義上,警方當天雖然目擊了傷勢,但最終公文產出的類別為「脆弱家庭」。在社政體系中,「脆弱家庭」通常被認定為經濟弱勢、有福利需求等低度風險個案,而非必須在第一時間啟動強制安置、實施緊急救援的「高度風險家暴受虐個案」。這種字面上的認知落差,導致案件在公文往返的標準作業程序中,失去了被即刻救援的機會。
其次,受虐個案常隨照顧者四處搬遷,流動性高。當台中市家防中心遵循衛福部原則,將非危急類別的通報單轉回原服務的台南市社會局時,案件便進入了兩縣市之間的行政流程。
一紙符合法規、依循中央原則的公文轉單,卻未能實質攔截正在發生的暴行。萱萱在通報後仍被留在受虐環境中,持續承受包括吹風機燙傷、骨折錯位化膿等殘忍虐待,最終未能平安長大。此案也讓第一線執法員警親眼所見的傷情,與社政系統「依法辦理」的冰冷程序之間,產生了無法挽回的斷裂,引發社會對現行兒少保護網絡防禦機制是否失靈的強烈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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