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謝男16日晚間10時許在三重區三和路四段一處巷弄閒晃,發現一隻流浪貓躺在民眾機車腳踏墊上休息,竟從身上拿出鐵鎚朝貓咪身軀攻擊。目擊民眾將監視器畫面公開後,新北市動保處通報警方調查。
警方調閱影像後鎖定39歲謝男身分及行蹤,17日晚間通知他到案。謝男坦承持鐵鎚攻擊貓咪,卻辯稱只是路過看到貓,臨時起意想「嚇牠」。
貓咪傷勢有多嚴重?最高恐罰200萬元
新北市動保處17日晚間9時許尋獲遭攻擊的流浪貓,立即送醫救治,檢查發現貓咪有氣胸、右側臉挫傷及雙後肢指甲斷裂,目前持續接受治療及觀察。動保處表示,貓咪雖無生命危險,但遭攻擊後已對陌生人靠近產生恐懼。
警方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將謝男函送法辦。依規定,故意傷害動物,致其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動保處也呼籲,民眾若發現虐待或傷害動物情形,應立即報警或通知動保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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