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一名黃姓女大學生,在2023年於新北市新埔捷運站旁,不幸遭17樓墜落的冷氣機砸中身亡。負責安裝的李姓工人與其雇主劉姓男子在事發後互相推諉責任,最終未能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新北地院今(7日)依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李男2年徒刑、劉男1年6個月徒刑。
事發於2023年7月20日,當時21歲的黃女與姊姊準備前往新店駕訓班學車,她們在新埔捷運站2號出口旁的公車站等車,不料,一台冷氣機突然自17樓墜落,砸中黃女,她當場重傷、頭部大量出血,儘管緊急送醫搶救,但黃女到院1小時後仍不治身亡。

經警方調查,當時工人李男受雇主劉男指派,前往板橋一處社區大樓17樓為住戶安裝直立式窗型冷氣機。然而李男施工時,未依規定先行鎖固交角鐵,便逕自將冷氣機放上窗框,尚未確認螺絲是否固定就鬆手離開,導致重達33公斤的冷氣機自高樓墜落釀災。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本案審理期間,兩名被告持續互相推諉責任。李男表示自己對該型號冷氣安裝完全不熟悉,過程中不斷打電話向劉男求助。劉男則強調他並無疏忽。但檢方調查指出,劉男擁有乙級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資格,卻明知李男經驗不足,仍為節省成本派其獨自前往高樓安裝,釀成憾事。
法院審理期間,法官曾安排雙方與黃女家屬試行調解,但最終調解破裂,家屬拒絕原諒。劉男於庭訊後後受訪時稱自己「所託非人」,並表達願意負責。新北地檢署於案發同年8月,核發180萬元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提供給黃女家屬。
檢方認為,被告二人不僅在施工上嚴重疏失,事後又多所辯解、缺乏悔意,導致一名正值青春年華的女大學生枉死,使家屬承受難以承受的喪女之痛,遂依過失致死罪將2人起訴,並請求法院對劉男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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