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多個原民團體今天(21日)表示,草案企圖矮化未正名原住民族的民族權利,違背族群平等與轉型正義原則。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會再討論適切回應平埔原住民族群需求的完整權利保障機制。
行政院15日院會通過《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並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我們不是其餘的人。」包含凱達格蘭、道卡斯、巴布薩、巴宰、噶哈巫、西拉雅、大武壠、馬卡道、噶瑪蘭等多個族群代表,今天齊聚在立法院前,認為草案企圖矮化未正名原住民族的民族權利,嚴重違背族群平等與轉型正義原則。
凱達格蘭族陳金萬表示,今天聯合全台各地的平埔族,是希望凸顯身分認證問題;《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條文還有很多問題,呼籲各政黨立委能召開公聽會,與原住民面對面討論。
南投縣噶哈巫文教協會總幹事潘仁和強調:「我們不是其餘的人。」是身為原住民爭取原住民權利,不斷訴求復振平埔族的名字,也是為了對得起祖先,呼籲各黨立委正視相關修法。
凱達格蘭、道卡斯、巴布薩、巴宰、噶哈巫、西拉雅、大武壠、馬卡道、噶瑪蘭等多個族群代表提出4項呼籲:首先,反對另立「平埔族群」或「平埔原住民族群」權利體系,呼籲內政委員會修正或擱置《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其次,期待各黨黨團、立委依憲判意旨進行提案,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為優先考量。
第三,所有攸關族群權益的法律與政策改革,應建立在完整、平等尊重、具實質意義的參與機制之上,讓未正名原住民族群共同參與決策與討論;第四,反對任何殖民式修法,拒絕分化與矮化未正名原住民族群。
2022年10月28日,憲法法庭在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案中,宣告當時的《原住民身分法》違憲,原住民應包括既存於臺灣的所有臺灣南島語系民族,除現行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外,其他臺灣南島語系民族,都應得依其民族意願,申請核定為原住民族、取得原住民身分,需在3年內依法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定特別法。
原民會今天則回應,政府將基於《憲法》保障實質平等原則,針對平埔原住民族群政經、社會及文化等條件及需要,規劃平埔原住民族群權益保障措施,期能真正落實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原住民身分法》是否適用或如何適用於平埔原住民族群,應依其特殊背景與實際需求,個別檢視與規範,以確保能反映不同族群的具體處境與權益需求。
原民會將持續與各機關協力溝通,共同研議符合憲法法庭判決精神,且能適切回應平埔原住民族群需求的完整權利保障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