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健正/曾任教於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現任台灣產業科技推動協會副理事長
保險業因其業務特性,持有龐大資金,根據《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管理辦法》與《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可將資金投入不動產與公共建設,活化資金並促進經濟發展。然而,政府透過標售公有土地或標租地上權的做法,長期推高地價與地租,加劇企業營運成本與社會不公,是一種短視的政策。
以新光人壽於2021年10月標得台北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北士科)T17、T18地塊地上權為例,該案凸顯保險業資金運用與土地政策之間的矛盾。新光人壽以權利金44億元(T17:28億元,T18:16億元)取得50年地上權,總投資逾140億元,計畫興建商辦大樓,預計於2027年2月14日前取得使用執照。雖然該案符合政策框架,輝達(NVIDIA)計畫進駐並要求低密度開發(3-5層樓),卻引發土地利用效率與公平性的爭議。
值得一提的是,都市土地,特別是產業用地,作為稀缺公共資源,承擔社會化責任,應優先服務產業多元化與社會福祉,而非以市場化方式牟取短期財政收益。在另一方面,企業應放寬視野,排除本位主義,與在地需求對接,實現土地資源的共享與永續利用。
投資策略與風險管理
保險業的資金運用需在收益與風險間取得平衡。相較於將資金轉為美元存款或購買美國公債以追求較高利息(2025年美國10年期公債收益率約4.5%),不動產投資雖涉及較高的初始成本與市場風險,但能提供長期穩定的現金流。
作為一個台北市區都會型的產業園,T17、T18地塊合計3.89公頃(11,767坪),具備完整的生活機能,在未來捷運預定的節點,具絕佳的區位優勢,為兵家必爭之地,適合打造國際企業總部。新光人壽選擇地上權模式,降低土地購置成本,透過興建商辦大樓出租,確保租金收益,不失為明智的投資計畫。
輝達宣布在北士科設立命名「Nvidia Constellation」的海外總部,傳出洽談進駐T17、T18,計畫採低密度建築(3-5層樓)。輝達作為財務穩健的AI龍頭(市值3.4兆美元),其長期租約可為新光人壽帶來年租金數億元(依租賃面積而定),大幅降低不動產管理成本。然而,若輝達為實際出資者興建建物,新光人壽僅持地上權獲利,可能被質疑「不勞而獲」,違背保險業參與公共建設促進資源共享的初衷。
新光人壽已於2024年2月、3月取得建照,並於2024年11月申請設計變更,顯示開發計畫進度穩健,但輝達的低密度需求可能要求重新申請建照(依《建築法》第53條,審查需1-3個月)。若輝達要求T17、T18合併開發(因地塊間有道路分隔),需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申請變更(審查6個月-1年),程序複雜且需公開審議。

經濟效益與土地利用挑戰
輝達進駐將為台北市帶來顯著經濟效益。根據台灣經濟研究院,輝達總部可完善北士科「智慧跨域園區」的定位,與南港軟體園區、南港生技園區、內湖科技園區與圓山新創園區等形成台北市科技廊道,吸引AI、高效能運算等產業聚落,創造數千個高薪就業機會(2024年AI相關職位年薪中位數155萬元),並帶動天母商圈的餐飲與零售消費。然而,輝達要求的低密度開發在台北市土地稀缺(商業用地僅占全市10%)的背景下,構成以下的挑戰。
首先,都會型產業園區低密度開發意味土地利用或配置的不效率。台北市產業區容積率通常為300-400%(10-15層樓),低密度開發(容積率約100-150%)無法充分利用T17、T18的11,767坪土地,預估樓地板面積僅30,000-50,000坪,遠低於都市計畫允建的樓地板面積80,000-100,000坪。因此,黃仁勳執行長與其說北士科的土地「有點貴」,毋寧說都會區的土地具有稀缺性,低密度開發是土地資源的浪費,違背產業用地承擔社會化責任的原則。
其次,北士科產業園區的土地資源屬於公共財,不宜由單一企業獨佔。若土地被輝達獨佔,會造成資源的排擠作用,中小企業或新創難以進駐,限制北士科形成AI供應鏈生態,與政府「智慧跨域園區」的願景脫節。台北都會區產業用地一地難求,若T17、T18採低密度開發並由輝達獨佔,土地供需失衡,政府需開發更多土地,增加財政與環境成本,無法長遠滿足產業需求。企業應排除本位主義,優先考量土地的社會化責任,與中小企業共享空間,促進產業多元化。
顯然地,輝達未考量台灣的土地特性。台灣人口密度652人/平方公里,台北市更高達9,600人/平方公里,遠超美國(36人/平方公里)或矽谷(200人/平方公里)。輝達的低密度設計參考美國模式,忽略台灣地小人稠的現實,台北市空間的侷限性,也忽視郊區型與都會型科學園的差異性,將加劇都市土地供需的失衡。若每家企業均要求低密度開發,將造成「粥少僧多」的現象,無法滿足產業空間需求。
此外,部分居民憂心輝達進駐加劇交通負荷,恐成為「內科2.0」,台北市政府未雨綢繆,提前部署,進一步完善捷運與道路的規劃,避免重蹈內科的覆轍,以平衡經濟效益與居民生活環境。
社會爭議與反思
政府透過標售公有土地或標租地上權牟取利益的做法,推高地價與地租,長期加劇台灣居住與營運成本問題。這種短視性政策的核心問題在於將土地商品化,標售土地(如台北市商業區每坪地價300-500萬元)或標租地上權(如北士科T16權利金81.98億元)以市場化方式定價,優先追求財政收入,忽略土地作為公共資源的社會功能。
高地價與地租推升房價與房租,年輕人甚至中產階級負擔不起住房,也同時增加企業營運成本,中小企業與新創難以負擔,間接影響就業與創新,與政府促進產業發展的目標相悖。尤有甚者,土地政策過度市場化加劇財富不均,公眾質疑政府偏袒財團或建商,動輒創新高的權利金反映公部門這種短視做法。
新光人壽作為地上權持有者,負責出資興建並招商輝達,符合《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管理辦法》的資金活化目標。然而,若輝達為單一使用者並為實際出資者,新光人壽僅持地上權,僅扮演「中間人」,卻獲租金(業界估計年數億元)或移轉收益,可能被視為「不勞而獲」,違背保險業參與公共建設促進資源共享的初衷。新光人壽於2025年5月14日授權董事長簽署備忘錄,顯示與輝達合作積極推進,但應確保空間分配公平,避免土地資源被單一企業壟斷。

解決方案:優化土地資源與促進AI聚落
為回應政府土地政策的短視性、低密度開發的效率問題及輝達單一使用的爭議,政府與相關企業應採取適當的因應措施,確保土地資源公平分配,實現AI產學研聚落的理想和目標。
首先,確立都會區土地集約使用的原則,履行產業用地的社會化責任。新光人壽與輝達協商,調整T17、T18建築設計,採適度高密度開發(8-12層樓,容積率300-400%),輝達保留核心研發空間(約2.5-3公頃,3-5層樓),其餘空間規劃為共享辦公室、新創孵化中心或供應鏈企業專區。參考內湖科技園區,引入新創加速器(如AppWorks)或產業聯盟(如台灣人工智慧協會),提供低租金空間(每月每坪800-1,000元),形成完整的AI產業生態。
其次,採取聯合開發模式,由黃仁勳發揮其資源整合的卓越能力,與新光人壽、TSMC、鴻海等企業組成聯盟,成立特許開發公司,共同出資興建,建構以輝達為核心的AI產業生態圈,吸引供應鏈企業(如晶片製造、軟體開發)進駐,排除輝達獨佔的疑慮。
新光人壽共同持有地上權,負責招商與管理,投入壽險資金,強化其「平台管理者」角色,凸顯招商與管理貢獻,降低「不勞而獲」質疑,尤其在標租底價爭議(44億元 vs. 首次86億元)背景下。因此,台北市政府應修改地上權契約,允許聯合開發模式,參考新加坡One-North科技園區,由政府媒合多家企業聯合投資,共享數據中心、會議中心與其他園區服務設施。
再者,輝達應深化產學研合作,攜手台大、台科大與北科大等在地的研究型大學,在T17、T18設立「AI產創學院」,培育資料科學、晶片設計、生成式AI等領域人才,與企業協同開發前端技術(如自動駕駛晶片、AI雲端運算)。參考史丹佛大學與矽谷的產學合作模式,學院可提供實習、研究經費及技術轉移,預估每年培養500-1,000名AI專業人才,並與中小企業共享技術資源,促進AI供應鏈整合。若輝達能夠帶動台灣AI生態圈發展,將成為最大受益者,同時提升台灣在全球AI產業的競爭力。
在社會高度關注的情況下,台北市政府應公開輝達合作細節與都市計畫變更流程,建立社會溝通平台,舉辦說明會,確保土地使用符合公眾利益,以維護各方合理權益。
結論
新光人壽北士科T17、T18案展現保險業資金活化的潛力,輝達進駐將促進台北市科技產業升級。然而,低密度開發與單一使用者模式浪費土地資源,排擠中小企業,與台灣地小人稠的特性不符。標租地上權的市場化政策推高地租,長期損害經濟與社會公平。企業應承擔土地的社會化責任,排除本位主義,透過高密度開發、聯合開發、產學研合作與公開透明,北士科可實現AI產學研聚落的願景,平衡輝達需求、新光人壽收益與公共利益。至盼政府以開放的態度與長遠視野管理土地資源,優先促進產業多元化與社會福祉,誠如蔣萬安市長的願望,所有台北市民及市府團隊期待未來AI產業整體發展,因有輝達的海外總部而帶來新的契機,讓台北成為AI全球的Powerhouse。
(本文標題為編者所加,本文原標題為:保險業資金運用與土地資源配置 新光人壽北士科T17、T18案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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