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6 17:42 臺北時間

法籍舞蹈老師1日性侵2女 辯「情慾流動不懂法律」二審判7年

mm-logo
時事
法籍舞蹈老師1日性侵2女 辯「情慾流動不懂法律」二審判7年

判決書指出,男師於2024年3月16日15時30分許一對一教導A女舞蹈,他要求A女面向牆壁,雙手扶住牆壁練習,突關燈從背後強行脫下A女褲子性侵得逞;同日18時30分,又以相同手法性侵B女未遂,2女原只想退費不想鬧大,後來得知有相同遭遇決定報警提告。

男師被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後羈押至今,台北地院審理時,男師一度否認犯行,辯稱「此為親密互動的舞蹈,過程中雙方有情慾流動,可能產生性致」;法官則根據2女指訴內容、證人證詞,認定男師確實構成強制性交犯行。

男師後來認罪,但稱是因不瞭解法律,錯誤解讀受害人意思,台北地院認為他無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4年,合併執行7年徒刑,並於服刑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男師不服上訴,高等法院認定原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尚未確定。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鏡新聞》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多《鏡新聞》報導
男闖國小廁所拍4童私密部位 不符「性剝削」要件判無罪
現役軍人不滿分手掐死女友 「第一次未達品質」竟2度辱屍
秦偉性侵3女 坐牢已5年「第4度申請假釋」又遭駁回

更新時間|2025.04.16 18:0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