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過去規定,若1個月內累積3次訂票未付款,將被列入黑名單,1個月無法訂票。不過近日台鐵調整規定,訂票未付款次數從3次放寬為6次,被列入黑名單者同樣會被停權1個月。
台鐵近日在官網公告,4月14日起,旅客訂票未付款黑名單,從1個月內累積3次放寬為6次,已完成網路付款之訂單不列入計算。旅客在4月14日前已被停權者,於停權期滿後依新規定辦理。如逾期未付款的紀錄發生在新措施實施前,系統仍會一併納入計算。台鐵指出,本次調整主要考量減少非惡意違規影響,部分旅客,特別是外籍旅客或訂票需求較高的旅客,因不熟悉規定或臨時行程變動,無法如期完成付款,導致停權。
台鐵表示,近5年逾期未取票的比率不到1成,考量台鐵新式城際列車投入營運,運能大幅提升,且現行訂票日期已延長28天以上,部分旅客因未注意而累積未付款紀錄,並非故意違規。台鐵公司強調,停權機制原設計在於避免旅客訂票後未取票或取消訂票,影響其他旅客訂票權利。台鐵公司提醒旅客完成訂票後務必於取票期限內完成付款或取消訂票,以確保自身訂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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