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張女將丈夫手機從8樓住家陽台丟下樓滅證。(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北市1名張姓人妻,2019年12月12日見警方登門搜索,竟將丈夫手機從8樓住家往外一丟,企圖湮滅犯罪事證,警方遂將張女依湮滅刑事證據罪嫌移送法辦;士林地院認為,張女將手機從陽台往下丟,不但造成手機損壞,還湮滅丈夫涉犯組織犯罪案件之證據,遂依法判她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張女丈夫涉犯組織犯罪案件,警方持搜索票至住家搜索,張女丈夫擔心警方查獲相關事證,遂用眼神示意妻子,將手機從8樓陽台往外丟擲,該支手機摔落地面後嚴重受損,已無法再修復使用,張女丈夫涉案證據亦遭到湮滅,檢方偵結後依法起訴張女。
法官認為,張女應訊時坦承犯行,協助湮滅證據對象為配偶,依法可酌減其刑,但考量被害人數超過20人,所生危害甚鉅,遂依湮滅刑事證據罪判張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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