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3 16:14 臺北時間

墾丁獵殺梅花鹿猖獗 「只取鹿角」遭棄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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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記者朱俊傑、何正鳳/屏東報導

恆春半島的梅花鹿數量暴增,管理單位頭痛不已,結果還傳出有人偷獵,只割帶角的公鹿頭骨拿去賣標本,國家公園撿個鹿角都要罰3000元,偷獵可不是小事,最高罰款200萬元,還可能坐牢3到10年;提醒大家,愛護野生動物,違法真的很嚴重。

一名男子戴著頭燈、穿著迷彩褲,仔細看看手上竟然拿著一把長槍,在他眼前不斷掙扎的是一頭梅花鹿,男子把梅花鹿的四肢和嘴巴都綁起來,旁邊還有同伴幫忙照明。

這些盜獵者主要的目的就是要鹿角,秤斤論兩的賣。盜獵梅花鹿有多常見,滿州鄉有民眾抱怨,在家附近的邊坡有一個很新的黑色塑膠袋,爬下去查看檢查,發現裡面裝得是一整隻年輕的公梅花鹿,脖子上有一個明顯彈孔,附近也散落許多鹿的骨頭,這次檢查沒有看到頭骨,推測是把有價值的頭骨取下,其他軀體就當垃圾處理。

墾丁森光獵人學院教練Adrang:「只取有經濟價值的東西而隨便遺棄梅花鹿,或是任何獵物的行為是非常不道德。」

先前警方還曾經抓到有民眾自小客車的後車廂裡有3隻梅花鹿,其中2隻被綠色的塑膠網套住,而現在梅花鹿雖然不是保育類,但像這樣捕獵梅花鹿是違法的。

保七第八大隊副大隊長江欣宙:「陳姓涉嫌人一行4人以獵槍方式違法獵殺梅花鹿,嫌犯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國家公園法移送。」

依據國家公園管理法可以裁處3000元,還涉及動保法,罰金最高200萬,更嚴重的是盜獵者非法持有槍械,可能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併科最高700萬的罰金。

而盜獵者通常都是趁著晚上獵捕梅花鹿,當地民眾不滿盜獵的行為猖獗,像這樣隨處可見梅花鹿的屍骨,實在讓人怵目驚心。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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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5.23 16: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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