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5 22:43 臺北時間

粽葉丟一般垃圾還是廚餘?丟錯恐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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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生活中心/彭淇昀報導

週六(31日)將迎來端午佳節,不少人都會吃粽子應景,不過吃完粽子後,剩下的粽葉、繩子、食材等等該如何處理才好呢?對此,環保局表示,粽葉、粽繩應丟一般垃圾、粽子餡料應丟廚餘,若丟錯最高恐罰6000元。

粽子吃完後「粽葉」、「粽繩」應丟一般垃圾,而剩下的餡料應丟廚餘。(圖/資料照)

▲粽子吃完後「粽葉」、「粽繩」應丟一般垃圾,而剩下的餡料應丟廚餘。(圖/資料照)

新北市環保局指出,肉粽的粽葉雖然是植物的葉子,實務堆肥時粽葉上的長纖維不易分解,因此無法當廚餘回收,若丟到廚餘堆肥場,容易導致機器設備損壞,所以用一般垃圾處理;粽繩也是以一般垃圾處理。

吃剩的肉粽以及芒果、荔枝等水果類的果皮、果核屬於廚餘,掛在門口的艾草、立蛋後煮來吃剩的蛋殼等等也都是「廚餘」。環保局提醒民眾,近期氣溫升高,天氣炎熱潮濕,垃圾與廚餘若未妥善存放,極易腐敗發臭,孳生蚊蠅及病媒,影響居家環境衛生。

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之運輸、分類、貯存、排出、方法、設備及再利用,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另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違反第12條之規定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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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5.25 23: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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