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女客人在Google評論留負評,遭咖啡店老闆肉搜。(圖/資料畫面)
一名女客人前年前往台北一間網紅咖啡廳消費後,因體驗不佳,在Google上留下一星負評,卻遭店家肉搜公審,最後咖啡廳也反遭一星負評洗版、老闆也被肉搜起底,炎上後宣布關店。事後,女客提告公然侮辱、著作權法等罪都吞敗,聲請再議又遭高檢署智財分署駁回,她不服向法院聲請提自訴;桃園地院審結,將業者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民事求償部分待審理。
▲咖啡店老闆肉搜女客人,連帶PO出女客和親友的照片。(圖/資料畫面)
事件發生在2023年5月15日,女客在Google評論中透露至該間咖啡廳用餐,當時店內沒人,打算點一個價值140元的燕麥奶以及60元的棉花糖餅乾,滿足低消200元。豈料店員稱當天沒有供應餅乾,請她點其他食物。由於女子已經吃過中餐,甜點鬆餅均200元起跳,實在不想浪費因此作罷;店員隨即詢問是否改外帶。
女客認為自己願意配合店內的低消規則,不過店家沒有將品項準備齊全,才導致她無法滿足低消,因此最後她也直接向店員直言不會再光顧。豈料負評一出,店家就在官方IG發出截圖,並肉搜出該女子的個人臉書帳號、不僅指名道姓,還將女子照片全都挖出,就連女子的親友也都被拿出來公審;而消息在網路上發酵後,其他跟風網友也被店家一一批評長相。
▲▼咖啡店老闆一連PO出店內多張照片反擊。
後續網紅Cheap出面聲援女客後,風向180度大轉彎,咖啡店老闆也被網友發現,10多年前上過選秀節。當時老闆年僅20歲,在舞台上唱跳模仿羅志祥、郭富城,而且還被主持人透露,工作是「專門教女生跳艷舞給男生看」。
▲▼咖啡廳老闆最後也被起底,曾經上節目模仿過郭富城和羅志祥,咖啡店最後也頂讓。(圖/資料畫面)
女客向桃園地院聲請自訴獲准。法官認為咖啡店老闆並未經女客等同意,即下載她們自行拍攝而上傳至其等個人社群網站頁面之臉部照片;除此之外,女客等人曾明確要求咖啡店老闆刪除這些資訊,表示不希望被利用,但老闆還回嗆「「XX妳還沒睡啊, 原來妳有當律師的小小夢想沒實現,我免費幫妳直接合成,還有我是絕對不會刪除任何照片和內容的,揪咪!」,法官認為咖啡店老闆試圖引導外界對女客產生負面評價,這些行為已明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因此認定被告的行為違法;至於「著作權法」部分,則是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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