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300萬遭羈押禁見,因押期將屆滿,士林地檢署聲請延押。士林地院今(14)日上午開庭訊問,裁定延押2個月。
裁定指出,陳怡君經法院訊問後,認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重罪,有事實足認有串證、滅證之虞,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所規定之羈押原因,且有羈押必要,裁定自4月20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方調查,陳怡君自2019年起,涉以胞弟等親友擔任議會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逾300萬元,並將款項流入私人帳戶,2月20日裁定羈押禁見。後因押期將至,檢方認為,仍有關鍵證據待查,為避免影響偵查進度,有必要繼續羈押,日前聲請延長羈押,經法院審理後,裁定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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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