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台北地院今(17)日上午再開庭,提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出庭。柯文哲的辯護人直接否認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委會執行祕書邵琇珮、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等認罪被告的證詞,質疑承辦檢察官去年偵訊時,利用前北市府秘書余文在馬英九任內處理特別費案背鍋,暗示彭振聲會成為第二個余文,也恐嚇邵女「妳再唬弄試試看」。柯文哲也要求要保留一份檔案,他要親自對照資料。
柯文哲辯護律師蕭奕弘否認同案被告彭振聲、邵琇珮的偵訊筆錄的證據能力、朱亞虎推測部分也同樣否認證據能力。
蕭奕弘質疑,去年9月3日下午3時30分、4時30分、5時30分、晚間7時45分,全程4小時15分鐘,錄音錄影只有2小時14分,彭振聲就認罪了,其中確實有30分鐘返回看守所吃飯吃藥,律見給15分鐘,實際上卻是1小時13分鐘,雖有錄音錄影,但沒有偵訊筆錄。
蕭奕弘還播放一段彭振聲當天跟辯護律師李岳洋、黃品淞接受偵訊的畫面,質疑偵訊檢察官不斷暗示彭振聲是做余文、李述德的角色,但檢察官認為彭振聲不需要承擔這個角色,意思就是要把上面咬出來。
蕭指稱,彭認罪前不認為自己違法,但他卻認罪了,而且他還不知道他認得是哪個部分的罪;檢察官已經心有定見,不斷指彭振聲你就是余文、李述德,還說要定性京華城案就是圖利,不管彭振聲如何回答,檢察官都要導回柯文哲。
蕭奕弘說,檢察官也對邵女「妳如果還是按照在廉政署的說法,妳如果還是覺得可以唬弄過去,就來試試看!」
受命法官許芳瑜此時打斷蕭奕弘繼續論述,因為她認為此部分已經進入辯論階段。蕭奕弘爭執偵訊錄音錄影以及偵訊筆錄的同一性問題。
辯護人鄭深元補充表示,原則上檢方提出的是有證據能力,但因為發生特殊狀況,有不正訊問,認為應排除,且此部分認罪自白是檢察官必須證明,所以在審前必須確認3人的證詞。
檢察官姜長志反應,辯護人對檢察官有諸多錯誤指控;公訴檢察官林俊庭表示,同意勘驗偵訊光碟、雙方核對譯文內容、差異部分勘驗釐清,以完整的譯文內容作為證據。
柯文哲則是強調,他被關了8個月,都不知道為什麼被關,同時也要求被查扣的資料,自己需要存擋一份,需要對照看看,不希望被斷章取義。柯文哲也同意讓李文宗、李文娟查看他手機的資料。
鄭深元聲請檢察官扣案的所有證據應全部移交台北地院保管,不能自己手上再保留一份,讓資料外洩特定人士。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2025.04.17 11:35 臺北時間
柯文哲律師控北檢暗示彭振聲當「第二個余文」 恐嚇邵琇珮
更新時間|2025.04.17 12:00 臺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