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姓高中生去年9月間,與同學步行經過台北市復興二路一帶時,被開車的陳姓男子按喇叭,朱少氣得與對方發生口角後鬧得不歡而散,不料,陳男卻不滿遭高中生「多看一眼」,當下就拿出刀械恐嚇對方,陳男事後也被警方依法送辦。士林地院近日審結,法官認為陳男涉犯成年人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他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
事發於113年9月20日下午,朱姓高中生與呂姓同學步行經過北市復興二路一帶,突遭陳男按鳴喇叭,雙方因此發生口角糾紛,最後陳男開車離去,朱少又朝車身看了一眼,沒想到此舉引起駕駛不悅,陳男在巷內迴轉後又開到少年面前,隨後掏出一把砍刀朝著2名學生揮舞並恐嚇:「要打架是不是?」讓2人嚇得報案求助。
警方事後循線逮捕陳男,偵訊時陳男辯稱當時少年人多,擔心車上的女兒發生危險,才會拿刀防身,但檢警調閱監視器,發現2名少年僅是目視陳男離去,並無拍打車窗或追打的情形,實際上對方並未對陳男不利,因此認定陳男觸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恐嚇危害安全罪,法院日前判處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
事發於113年9月20日下午,朱姓高中生與呂姓同學步行經過北市復興二路一帶,突遭陳男按鳴喇叭,雙方因此發生口角糾紛,最後陳男開車離去,朱少又朝車身看了一眼,沒想到此舉引起駕駛不悅,陳男在巷內迴轉後又開到少年面前,隨後掏出一把砍刀朝著2名學生揮舞並恐嚇:「要打架是不是?」讓2人嚇得報案求助。
警方事後循線逮捕陳男,偵訊時陳男辯稱當時少年人多,擔心車上的女兒發生危險,才會拿刀防身,但檢警調閱監視器,發現2名少年僅是目視陳男離去,並無拍打車窗或追打的情形,實際上對方並未對陳男不利,因此認定陳男觸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恐嚇危害安全罪,法院日前判處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