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子小夫(化名)在公司搞上女下屬庭庭(化名),互傳鹹濕訊息有染等情曝光。小夫先被自己老婆告,台中地院去年底審結判賠50萬,上訴中;庭庭的老公也告他,上月底審結也判賠50萬,可上訴。
小夫的老婆提告主張,兩造在2017年間結婚,2022年底發現小夫跟庭庭不當來往,訊息間充斥性愛過程及露骨言語,侵害配偶法益情節重大,依法向小夫求償100萬。
小夫抗辯,不爭執侵害配偶權事實,二人在2023年間協議離婚,在律師事務所曾允諾不提告,婚姻之幸福早蕩然無存,既然不存在,縱有出軌也無法破壞。小夫的律師具狀辯護,否認有侵害配偶權。
中院民事第二庭法官檢視對話訊息發現,小夫跟庭庭互傳,「今天很喘,硬度還可以嗎」、「吃精王」、「射好射滿」、「想要在○小姐面前幹妳」等,足認侵害配偶權事實;亦難採信小夫所謂無從破壞婚姻幸福說法,請求賠償有理。審酌兩造經濟地位等情狀,認賠50萬適當。
庭庭的老公則提告主張,自己和庭庭在2020年間結婚,發現老婆跟小夫有染,依法向小夫求償100萬。小夫抗辯,部分對話內容無法證明有性行為發生,也無法證明他對庭庭有配偶一事知情。
中院民事第一庭再次勘驗對話訊息,並針對內容仔細審酌。小夫在2022年11月傳訊息問「今天很喘,硬度還可以嗎」,庭庭回了張遮臉貼圖。法官認為,這是在聊當天做愛很喘、生殖器硬度等。
對話內容尚包括男方傳,「回味無窮」、「用繩子綁著我弟弟跟乳膠弟弟」、「你妹妹附近畫箭頭」、「妳沒有離婚狀態幫我生」、「無套真的太舒服了」;女方則稱,「有了我會拿掉」、「你明天要先獻精嗎」。
法官檢視完15組對話,基本上全給出「已逾越正常男女交往之界線」理解。
庭庭則向法官證稱,跟小夫交往有發生性關係;小夫在面試她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有配偶了。法官據此也難採信小夫辯詞。
法官認為,二人都不思庭庭婚姻關係尚存,多次相約肉體接觸,小夫還為尋求刺激稱要在配偶出現場合性行為,關係極為親密,是一般社會通念難忍,更違背善良風俗,且故意為之,情節重大,請求賠償有據。
法官審酌,庭庭老公擔任某消安業務公司負責人,小夫為某公司自動化現場作業人員,均無特別身分地位,衡兩造財產等一切情狀,認應賠50萬適當。
小夫的老婆提告主張,兩造在2017年間結婚,2022年底發現小夫跟庭庭不當來往,訊息間充斥性愛過程及露骨言語,侵害配偶法益情節重大,依法向小夫求償100萬。
小夫抗辯,不爭執侵害配偶權事實,二人在2023年間協議離婚,在律師事務所曾允諾不提告,婚姻之幸福早蕩然無存,既然不存在,縱有出軌也無法破壞。小夫的律師具狀辯護,否認有侵害配偶權。
中院民事第二庭法官檢視對話訊息發現,小夫跟庭庭互傳,「今天很喘,硬度還可以嗎」、「吃精王」、「射好射滿」、「想要在○小姐面前幹妳」等,足認侵害配偶權事實;亦難採信小夫所謂無從破壞婚姻幸福說法,請求賠償有理。審酌兩造經濟地位等情狀,認賠50萬適當。
庭庭的老公則提告主張,自己和庭庭在2020年間結婚,發現老婆跟小夫有染,依法向小夫求償100萬。小夫抗辯,部分對話內容無法證明有性行為發生,也無法證明他對庭庭有配偶一事知情。
中院民事第一庭再次勘驗對話訊息,並針對內容仔細審酌。小夫在2022年11月傳訊息問「今天很喘,硬度還可以嗎」,庭庭回了張遮臉貼圖。法官認為,這是在聊當天做愛很喘、生殖器硬度等。
對話內容尚包括男方傳,「回味無窮」、「用繩子綁著我弟弟跟乳膠弟弟」、「你妹妹附近畫箭頭」、「妳沒有離婚狀態幫我生」、「無套真的太舒服了」;女方則稱,「有了我會拿掉」、「你明天要先獻精嗎」。
法官檢視完15組對話,基本上全給出「已逾越正常男女交往之界線」理解。
庭庭則向法官證稱,跟小夫交往有發生性關係;小夫在面試她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有配偶了。法官據此也難採信小夫辯詞。
法官認為,二人都不思庭庭婚姻關係尚存,多次相約肉體接觸,小夫還為尋求刺激稱要在配偶出現場合性行為,關係極為親密,是一般社會通念難忍,更違背善良風俗,且故意為之,情節重大,請求賠償有據。
法官審酌,庭庭老公擔任某消安業務公司負責人,小夫為某公司自動化現場作業人員,均無特別身分地位,衡兩造財產等一切情狀,認應賠50萬適當。